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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餐厨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扩建项目 土建施工第3标段及北侧地块工艺系统的设计、供货和安装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07 10:25:10   点击数: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南澄迈神州车用沼气有限公司就海口市餐厨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扩建项目1、土建第3标段施工;2、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北侧地块工艺系统(沼气脱硫系统、沼气发电系统、厌氧发酵系统)的设计、供货和安装进行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海口市餐厨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扩建项目。

2.2 招标标段:1、土建第3标段施工;2、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北侧地块工艺系统(沼气脱硫系统、沼气发电系统、厌氧发酵系统)的设计、供货和安装。

2.3 项目编号:ALBAHN-KJXM-2024-001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该项目的1、土建施工第3标段施工;2、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北侧地块工艺系统(沼气脱硫系统、沼气发电系统、厌氧发酵系统)的设计、供货和安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工作内容:本项目涉及的北侧地块工艺系统(沼气脱硫系统、沼气发电系统、厌氧发酵系统)的施工图(含设备基础)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技术服务,完成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过程中施工图的修改、变更及相关后续服务,直至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

(2)施工工作内容:完成1、土建第3标段施工;2、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北侧地块工艺系统(沼气脱硫系统、沼气发电系统、厌氧发酵系统)的采购、供货、安装安装调试及验收、特种设备取证、检验、调试、单项验收、试运、技术服务、培训直至验收交付生产,配合招标方进行的整厂性能测试及最终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EPC总承包工作,设计文件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工程施工范围以最终审定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及竣工验收备案、质保期服务等工作;

(3)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资料归档、竣工验收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管理工作:负责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有关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4)按相关规定完成需由中标人完成的相关方案设计论证、专项检测及验收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备案和报建手续等,后续工程结算、决算及资料移交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整个项目进行分步实施、部分取消或变更、调整项目实施范围等,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实施范围为准,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2.5 招标建设内容:

2.5.1 土建第3标段施工

1) 综合楼施工工作;

2) 综合车间施工工作;

3) 沼气发电机房施工工作;

4) 门卫室施工工作;

5) 北侧地块室外工程施工(围墙、道路、绿化、水电等);

2.5.2北侧地块工艺系统(沼气脱硫系统、沼气发电系统、厌氧发酵系统)的设计、供货和安装

6) 北侧地块工艺系统的整体设计;

7) 现有综合楼的拆除施工;

8)沼气脱硫工艺系统的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9)沼气发电工艺系统的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10)厌氧发酵系统的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11)新建/改建设备基础;

12)其他业主指定的设计、土建、设备供货及安装内容(如南侧地块的厨余预处理线的升级改造工程)。

2.6 建设地点:位于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富音南路。

2.7 招标控制价:2.5项1)-5)项建设内容根据现有工程量合计控制价为人民币29,344,262.72元,6)-11)项建设内容以人民币28,837,620元作为招标控制价。

2.8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的规范和标准(合格)。

2.9 计划工期:根据中标方提供的施工计划协商确定。

2.10 其他说明:

2.10.1  1)-5)建设内容具有施工图及相应的工程量清单,故本标中不含此部分的设计工作内容;

2.10.2  6)-12)项涉及工艺设计内容,届时需根据现场情况和合同约定,考虑业主方实际需求,依据市场价格和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但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8,837,62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本项目投标、递交投标保证金、合同谈判等事宜)。

3.2 企业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如下资质):

1)具备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2)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下列条件(须为已完工业绩,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或环保工程施工业绩。

3.3 派驻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项目负责人职务),全职驻场打卡,做出承诺(提供社会保险交纳证明);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为本单位在册在编人员(提供社会保险交纳证明);

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提供职称证),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会保险交纳证明);

4)其他人员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 证)、专职安全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专职质检员持有质量员证,且为本单位在册在编人员;

3.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即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或以后;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审的主要因素包括投标报价、建议书、实施计划等)。

4.2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的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44月7日至20244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

5.2 领取方式:

1)现场领取:海南澄迈神州车用沼气有限公司(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富音南路1.4km东侧);

2)邮件领取:将领取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人邮箱并电话与招标人确认招标人审核领取资料后将邮件回复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等。

5.3 需提供的领取资料: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4月28日9时30分。

6.2投标文件的提交地点:海南澄迈神州车用沼气有限公司(海南省澄迈县老城技术开发区富音南路1.4km东侧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招标人公司网站http://www.hainanshenzhou.com/)及微信公众号海南澄迈神州车用沼气有限公司、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同步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澄迈神州车用沼气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技术开发区富音南路1.4km东侧

联系人:胡经理

联系电话:180 3540 7977

邮箱:baojia@hainanshenzhou.com

                  

海南澄迈神州车用沼气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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